近日,一驾驶人因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及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载质量的规定被黔西南公安高速交警依法处罚。
当天,黔西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兴义联勤片区组织警力在汕昆高速公路兴义东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2时许,民警发现进站方向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存在严重超载的行为,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拦截并检查。
当民警让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却将车门紧闭,直至民警多次提醒、警告后驾驶人才缓缓打开车门,车门打开后,驾驶人仅出示了驾驶证,称行驶证没有找到。从驾驶人慌乱的言语及不自然的表情中民警察觉到了异常,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仔细检查,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居然拥有三个不同号牌,而驾驶人面对这一情况却声称是被别人陷害,自己并不知情,直到民警从车辆驾驶室中找到另外一副车牌和行驶证时,驾驶人才承认了自己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在民警的进一步核查中,发现该车还存在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并现场对车辆进行过磅检测,经测,该车车货共计107吨,属于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开具法律文书暂扣了违法车辆并通知驾驶人在规定时限内到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11月14日,驾驶人到达兴义东违法处理大厅接受处理,据驾驶人陈述,11日上午,自己在安龙县装载了货物后便驾驶车辆从老路到达兴义市,当行驶到兴义东收费站附近时车辆发生故障,于是联系修车师傅进行维修,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修好,期间自己将车牌进行了更换,待车辆维修好后,便驾驶车辆前往收费站,没想到过磅时被测出了车辆载货的真实数据,在准备掉头离开时被现场执勤民警查获。针对驾驶人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及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载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分别进行了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罚款3000元和机动车驾驶证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黔西南公安交警提示:套用其它机动车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被查获,必将受到严厉处罚。同时,货车超载会严重影响制动效果,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危害到自身及他人安全。
编辑|赵莹
审核|陈昊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