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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莆田新闻收集编辑:莆田新闻
近年来,莆田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海洋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全市法院联动海警健全涉海案件协同查办机制,严厉打击犯罪。今年以来依法打击涉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盗伐、滥伐生态防护林等破坏海洋环境犯罪案件16件。同时,创新修复机制,建立健全碳汇赔偿机制,探索出台《关于在生态环境刑事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海洋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试行)》,依托近海渔业养殖、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推动建立蓝碳交易生态司法保护机制。
此外,还积极探索建立“蓝色海湾”海洋湿地保护宣传基地,设立南日镇“海上枫桥法庭”,服务海渔振兴,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深入辖区涉海洋经济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媒体记者 林晓玲 通讯员 林晶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