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调解工作的终极意义就在于修复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恢复人们对社会的信任,让人民群众看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这是才仁加甫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41岁的才仁加甫是新疆全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县人民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
作为普通人民调解员,他在基层调解岗位风雨走过19年的,受到了各族群众的信赖和尊重,正是这样一位平凡而可爱的人民调解员,定纷止争,让无数人寄托了希望,让无数人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精通汉、蒙、维、哈四种语言,在农牧民较为集中的温泉县,发挥了很好的调解优势,他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深得群众信任、敬业精神强,2020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多次被司法厅、州、县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
作为温泉县仅有的一名少数民族专职法律工作者,才仁加甫同志承担了难度大,任务重的刑事、民事纠纷法律援助工作。十多年来,他凭着对司法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家乡百姓的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坚守着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2016年6月才仁加甫加入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更好的践行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初心使命。
在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中,才仁加甫始终认为作为一名人民的调解员,首先要提高站位,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大局意识、责任心、主动性和甘于奉献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扬“枫桥经验”,依法调解依规定调解依情调解,用方便快捷、公平合理的程序,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打牢、打稳。才仁加甫同志守着“有纠纷,来调解”的便民承诺,成为了各族人民的“知心人”和“贴心人”。
才仁加甫在调解过程中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完成了调解案例百余篇。在工作之外,积极宣讲人民调解政策,在社区、村镇公布的调委会热线成为了民间的“110”。亲自接听热线、接待上门咨询的群众已多达千余人次,而他的耐心和好脾气总能让老百姓们满意而归。对有些必须上门进行的调解纠纷,他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更是用汉、蒙、维、哈四种语言进行调解,被称为民族大团结的“才翻译”。为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才仁加甫调解员工作室”自2019年在温泉县人民法院挂牌成立至今成功调解案件900余件,申请司法确认的700余件,这种人民调解组织的新模式,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降低了人民群众诉讼成本,将诉讼矛盾进一步在诉前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才仁加甫常说:“我要把手中的权力用在为群众办实事,为百姓解难题上,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他就是这样树立了一名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公信力。”他的真心和宽容,把调解当成一件乐事的态度,受到各族群众的敬重和爱戴。才仁加甫展现的这种扎根于基层十五载,仍然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甘做百姓解忧人的精神,展现了人民调解员的初心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