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漳州市商务局就《漳州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导报记者了解到,该《办法》是漳州市首次对漳州老字号进行官方认定。
为加强对漳州老字号的规范管理,促其健康发展,《办法》对漳州老字号的认定条件、申报与认定、标识的使用、动态管理等予以明确。根据《办法》,漳州老字号是指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艺独特、设计制作精良、产品服务优良、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
在申报与认定方面,《办法》提到,漳州市商务局会同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原则上每三年认定并公布新一批漳州老字号名录,具体时间安排由漳州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在标识使用方面,《办法》明确漳州老字号企业可以在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宣传介绍材料中规范使用漳州老字号标识。漳州老字号企业在使用漳州老字号标识时,应与获得认定的企业名称和代表性注册商标相一致。漳州市商务局统一制作和颁发漳州老字号证书和牌匾,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自行制作、伪造、变造、销售或者冒用。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提到,品牌始创于港澳台地区、在漳州发展的港澳台资企业申报漳州老字号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其在港澳台地区的品牌创立时间、主营业务等发展历史可合并计算。相关佐证材料审核按有关工作机制进行确认。
此外,《办法》明确,对漳州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
社会各界对《办法》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于1月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漳州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与市场体系建设科。
漳州老字号认定条件
申报漳州老字号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漳州市内登记设立;
(二)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
(三)依法拥有与漳州老字号相一致的字号,或与漳州老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或取得商标所有人授权的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四)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五)主营业务连续经营2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六)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在设计、研发、工艺、技艺、制造、产品、服务和经营理念、营销渠道、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七)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八)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九)近三年内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导报记者 赖雅红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