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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发布收集编辑:营口发布
求学之路多坎坷
助学点亮新希望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推进“放管服”改革,2022年新修订的《营口市困难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办法》减少了项目审批流程,扩大了受助范围,确保被录取的困难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得到有效资助,不因贫失学。2022年,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资助应往届大学生17人、残疾人子女大学生42人,资助款共计6万余元。
营口市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营口市困难残疾大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资助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一起了解一下。
资助对象: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困难家庭残疾大学生;当年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正规教育的困难家庭残疾人子女大学生。
资助条件:资助对象须同时具备营口市常住户口;本人或父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持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属于困难家庭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子女。资助范围由低保户扩大到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低收入家庭。
资助形式:残疾大学生入学资助和在校期间资助相结合;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一次性资助。
资助标准:残疾大学生入学当年资助3000元,之后在校就读期间每年资助1000元;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
资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区残联,县(市)区残联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对资助对象提供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资助对象,上报给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