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孙维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孙维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维国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既想当官又想发财,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孙维国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维国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孙维国简历
孙维国,男,汉族,1966年5月出生,吉林大安人,198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
2008年2月,任吉林市市长助理;
2010年2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
2010年10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1年8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1年11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副书记、区长,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3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4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13年7月,任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吉林化工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年8月,任吉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7年1月,任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1年11月,免去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卿槐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卿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卿槐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职务录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钱交易,亲清不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卿槐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卿槐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卿槐简历
张卿槐,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吉林榆树人,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3年4月,任黑龙江省边防总队鸡西市公安边防支队政治委员;
2012年1月,任吉林省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来源丨吉和网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