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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阳市应急管理局收集编辑:莱阳市应急管理局
莱阳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紧紧围绕“抓安全、保稳定、促发展”大局,依法行政,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四规范”扎实做好非煤矿山冬季岁末安全生产。
规范矿容矿貌。市应急局要求矿山企业要有明显的企业名称标牌,在施工现场及危险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悬挂整齐,生活垃圾定点填埋。
规范安全教育。各矿山企业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范档案管理。基本内容:矿长培训、持证情况;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实行一人一卡制,如实记录职工学习的时间、内容、考核成绩等。
规范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建立和认真落实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按要求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记录。
规范隐患治理。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对检查单位的自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进行登记,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时间、限期整改要求和时间、整改完成进度等,切实做到不放过一个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通讯员: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