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邹城市在优化考核体系、深化考核管理上狠下功夫,持续拧紧考核监督的责任“链条”,全面提升考核的精准度、公平度,确保考核“不走样”,让考核结果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
突出扎口管理、统一标准,牵住考核监督的“牛鼻子”
每年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意见》,明确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须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督查考核委员会领导下,由考核部门统一组织。各考核责任单位研究制定指标标准,报考核部门审核后印发实施。指标标准一经确定,考核内容、计分办法、评价标准不得随意调整。同时,限制各部门自行设置全市性的考核、评比、表彰项目,坚决防止多头考核,切实减轻“迎考”负担。除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及有关单项工作考核外,其他各项考核市级一般不进行表彰、不给予领导干部记功奖励。所有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命名表彰的项目,统一由市综合测评中心、市人社局审核报批。
突出督考融合、严明责任,织密考核监督的“防护网”
深化知事识人,联合考核组每月下沉“三重”现场实地调研,量化考核工程进度,精准鉴定干部实绩。围绕镇街经济指标,开展月调度、季比武、半年评估,实行“红黄蓝”定期通报,把重点指标考在平时、比在日常,不搞年终“一锤定音”。聚焦年度考核,定量指标须报送考核数据、指标得分,定性指标报送考核名次,名次不得并列。对纪检、党建、宣传等共性指标,各考核责任单位依据平时掌握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实行“谁签字、谁负责”,对上报的考核成绩,市级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考核人员都要签字,倒逼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考核成绩零失误、零差错、零疏漏。
突出程序规范、刚性约束,念好考核监督的“紧箍咒”
严格结果审定程序,考核部门负责汇总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酝酿提出考核结果及奖惩建议,经市督查考核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报市委常委会研究。落实考核过错追究责任制,被考核单位要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和提供各项考核数据,对因敷衍塞责、疏忽大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和不良影响的,取消单位评先树优资格,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做实考核结果反馈,全市综合考核表彰大会后,将考核结果向各镇街、部门进行全面反馈和通报公示,接受各方面监督,使大家对考核结果心服口服,全面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来源:邹城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