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高院和潍坊中院“四项创建”示范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推动全市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6月9日,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推进会在高密法院召开。
潍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绍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潍坊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张国良出席会议,潍坊中院民一庭庭长周建明主持会议,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民一庭庭长、辖区一名法庭庭长参加会议,高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刚致欢迎辞。
与会人员先后到高密法院双羊法庭、“八位一体”道路交通调处中心和院机关初心苑实地观摩,听取了相关负责同志情况汇报,详细了解高密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八位一体”交通事故速裁工作及党建引领等方面工作情况。
会议内容
推进会上,各基层法院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依次进行交流发言。潍坊中院孙绍军副院长对各法院突出特色亮点带动人民法庭建设全面提升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结合当前全市人民法庭建设现状,为做好下步工作提出意见。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打造过硬人民法庭党支部。把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支部建在庭上”,树立党建品牌,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
二是坚持优化布局,打造科学合理的人民法庭模式。按照“三个服务”工作原则,以“六化法庭”为标准,有区别、有重点地打造不同类型的人民法庭。
三是坚持强基固本,打造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完善法庭软硬件建设,积极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治理格局,落实潍“和”坊“安”多元解纷机制,持续加强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四是坚持岗位领兵,打造青年干警的成长平台。选派年轻干警担任法庭庭长,新入职人员到法庭锻炼,推行挂职锻炼、轮岗交流机制,在提拔晋升、评先树优时向法庭倾斜。
下一步,高密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把法庭工作积极融入党委政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格局中去,深化潍“和”坊“安”多元解纷品牌建设,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密”和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来源:高密法院)
编辑:李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