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四会市绥江碧海湾河段
举办大型活动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2023年6月21日上午,四会市“第十届碧海湾杯”龙舟赛将于我市绥江碧海湾河段举行。为确保活动现场及沿线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四会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活动周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早上10时至11时。
二、活动会场位置
四会市绥江碧海湾河段。
三、交通管制位置和措施
1、对碧海大桥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以实时交通流情况,以执勤民警现场指挥为准。)
2、比赛河段两侧的沿江路、碧海大道等路段实行严格管控,从严查处逆行、乱停乱放、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其他事项
(一)活动当日,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在其他路段、路口设置执勤点,严格管控交通秩序,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建议前往观看比赛的市民群众尽量绿色出行。
(二)请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前合理规划路线,自觉服从现场交警指挥,规范停车秩序。公安机关将对强行冲卡、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四会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
关于加强无人机等
“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防范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就加强我市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
三、严禁在以下区域的上空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
(一)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
(二)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
(三)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
四、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公安机关采取以下措施分别处理:一是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分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立案查处。二是未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首先予以批评劝阻。对不听劝阻,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处理。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过程中,行为人阻碍人民警察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阻碍执行职务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涉嫌妨害公务罪立案查处。
四会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9日
无人机起飞申请流程以及材料
一、公司(企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申请备案(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四会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申请表
2.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公司(企业)法人代表资料
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飞行资格执照复印件
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身照片(正面、机身码及二维码照片)
7.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安全责任书
二、个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申请备案(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四会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申请表
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人员飞行资格执照复印件
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手续相关材料
5.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机身照片(正面、机身码及二维码照片)
6.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飞安全责任书
无人机使用人需携带以上资料到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治安中队申请报备。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四会广场内四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电话:0758-3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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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四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