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集贤县坚持深化改革促发展,在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降成本、优流程、增诚信、强监管,不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提高采购效率,提升采购透明度,精准对接市场主体需求,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深入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这是我第一次中标政府采购项目。虽然金额不是很大,但相对于我的经营规模来说,仍然算得上是‘大单’了。”5月17日上午,中标集贤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集贤成宇文化办公用品商店经营者刘鑫宇一边组织货源,一边高兴地对记者说。刘鑫宇告诉记者,今年春节之后,集贤县财政局连续开展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宣传。怦然心动的刘鑫宇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整理商店相关手续参与投标竞标,并在5月17日第一次中标。“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没想到真的中标了。这让我对商店的经营更有信心了。”刘鑫宇说。
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集贤县财政局聚焦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中急难愁盼问题,瞄准政府采购惠企政策实施关键环节,着力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夯实工作举措,持续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刘鑫宇通过网络竞拍,成功中标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就是集贤县财政局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全县经济健康运行的缩影。
为完善采购方式,提高采购服务,集贤县财政局推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和电子卖场,完善电子化交易管理功能,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一方面实现采购人在线授权采购人代表,并生成授权函;另一方面代理机构成立评审委员会时可通过系统自动同步已授权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可登录评审室推荐专家组长并参与评标。同时推行“互联网+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建立省政府采购平台与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共享机制,实现金融机构在线向供应商提供金融服务,并通过电子保函等形式简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收取程序,免收采购文件费。
为降低中小微企业准入门槛。集贤县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失信记录的,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同时,集贤县推出“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在缩短采购周期,提升办事效率的同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通过一系列有效措施的实施,集贤县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周期由7个工作日缩减为2个工作日,中标(成交)结果发布周期缩减为1个工作日。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中中标比例在95%以上。
首席记者 杨昕宇
编辑 关英
审核 张敏
监制 王春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