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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海海事法院收集编辑:北海海事法院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不再另行制作书面笔录,是否同意?”
“同意。”
“同意。”
“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落下,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与以往庭审中书记员奋力敲击键盘忙于记录的情形不同,这场庭审中少了书记员记录时“哒哒”的打字声,庭审节奏流畅紧凑,不到30分钟便结束审理,是同类案件平均庭审时长的一半。
3月2日,北海海事法院首次采用同步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方式,适用简易程序依法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陆英涛根据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并于当天以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该案判决书向当事人送达。
高效便捷的庭审模式赢得当事人赞誉,原告诉讼代理人表示:“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的庭审改革,让庭审活动更加流畅,也省去了核对、签署笔录等繁琐手续,是司法便民的创新举措。海事法官当天就制作并送达判决书,大大压缩了程序周期,为你们高效的司法作风点赞!”
“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是庭审改革的一种创新模式,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审判工作效率的有益尝试。庭审录音录像全面、真实地记录整个庭审过程,有效节约了庭审时间,让庭审节奏变得更为紧凑,实现‘到庭即审理、审完即离开’,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主办法官陆英涛说。
下一步,北海海事法院将继续推进繁简分流等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为推动实现审判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审判工作效率、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作出积极探索。(庞慧撰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