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有着广阔的海域和漫长的海岸线,坐拥沿海生态宝藏,“港、渔、景、岛、涂、能”等多种海洋资源禀赋优越。2017年12月21日,江苏高院批复设立灌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江苏海域由江苏海警侦查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系统保护江苏海域海洋生态环境。
2023年5月至9月伏季休渔期间,灌河法庭正式启动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港港行”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将庭审搬至海港渔村就地开庭、宣判、送达,让渔民真正理解伏季休渔制度与改善海洋渔业生态环境以及渔民群众长远经济利益息息相关,凝聚起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社会共识。
暮春初夏,燕尾港边渔船聚集,整齐而有序停在码头,渔民们自发来到法徽下驻足,认真聆听——这里正在审理一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2年5月底6月初,被告人张某安违反伏季休渔相关规定,使用禁用渔具定置串联倒须壶(地笼网)捕捞梭子蟹490余斤,合计价值14740元。经评估,张某安非法捕捞行为造成海洋渔业资源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2.21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规定了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亦禁止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告人张某安违反法律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关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被告在伏季休渔期间使用禁用渔具“地笼网”非法捕捞,不仅给鱼类种群繁殖和水域生态平衡带来损害,还会导致水草、垃圾等杂物堆积堵塞底泥,影响底栖生物群落生存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人委托专家对案涉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合法、科学。法庭结合被告人系初犯、足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当庭判决被告人张某安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承担海洋生态修复费用人民币2.211万元。被告人张某安表示认罪服判。
庭审后,承办法官围绕伏季休渔制度在养护鱼类的亲体和幼鱼资源,以及让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的可持续生态效益等方面,向在场渔民进行普法宣传,并就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替代性修复问题,以及法院坚持生态保护和修复优先、开展增殖放流、建设海洋牧场等修复举措,向渔民们进行了详细介绍。法院干警向旁听渔民发放环保普法资料,宣传普及预防和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法律知识。
李超敏
审核:潘瑞凯
责任编辑:于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