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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新闻网收集编辑:日照新闻网
1月13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推动我市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我市新修订了《日照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修订后已于2022年12月11日起施行。
《办法》共十四条,明确了要持续深化住所申报承诺制,创新推行了“住改商”分类管理,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条件;完善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席位注册”等登记制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突出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做到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同时加强了住所负面清单管理。
为加快推动《办法》落地实施,我市将统筹市与区县登记服务,实现一体化落实《办法》。持续强化对《办法》的政策解读,全方位、多角度的广泛宣传。抓好《办法》评估评价,加强对全市市场主体登记工作的指导,创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助力日照早日实现精彩蝶变。
据悉,截至去年11月底,全市实有各类市场主体41.26万户,同比增长11.5%,增幅居全省第2位,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媒体记者 何高迪 陈雨桐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