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符某忠、符某波、黄某、张某、符某等6人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4月20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联合马底驿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将犯罪嫌疑人文某军、文某君抓获;9月4日,沅陵县森林公安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非法捕捞集中销毁禁用渔具行动……
沅陵县地处武陵山南麓与雪峰山东北尾交汇处,沅水中游,911条河流纵横域内,主河道145公里,水域面积占怀化市2/3,是全省水网最密集的县。县森林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全力打赢禁捕退捕这场硬仗,全力守护沅水流域生态环境,彻底扭转非法捕捞猖獗局面,全县大小河流水清鱼跃,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公安机关夏季治安严打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健全工作机制,巡查整治全覆盖。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县森林公安局与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接,强化与检法等部门衔接,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情报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形成全县禁捕退捕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巡河巡查机制。县森林公安局联合相关单位、乡镇工作人员以及水域派出所警力,以水面巡查、河道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水域情况、有无违禁网具、有无非法捕捞等行为进行仔细检查。同时,将全县3079.33公里禁捕水域划分为569个网格,每段水域实行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每个网格明确网格警长、乡镇总护渔长、驻村乡镇领导、村护渔长和护渔员,逐水道、逐港湾、逐船只开展联合执法巡逻,做到全县禁捕水域全覆盖、无遗漏。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县森林公安局全力配合乡镇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联合巡查执法2588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清收拆解原在册登记渔船392艘,上岸回收网具约380吨,处置“三无船舶”719艘,做到渔民清退、江面清船清网。同时,与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农业农村局对乡镇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流动摊点及城区码头,开展非法渔获物清查行动,整治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突出难点问题,打击查处精准化。强化法律政策支撑。禁捕退捕工作开展初期,沅陵县尚未列入禁捕区,导致打击非法捕捞犯罪门槛高,办案难度大。县森林公安局积极与县检察院会商,尽力克服法律障碍堵点;多次向市局汇报,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形成有利于打击非法捕捞局面。强化案件线索搜集。县森林公安局充分发挥村级辅警作用,在各重点水域物建深层次特情耳目,并主动与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对既往涉渔重点人员进行深入研判分析,对过往渔获物销售网点进行倒查,共搜集相关犯罪线索200余条,组织专案人员,进行深度经营,开展精准打击。强化攻坚克难。县森林公安局专案组民警在对案件线索进行深度经营、初步掌握犯罪事情的基础上,组织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128人,成功侦破部督目标案件2起、省督目标案件3起,陈某龙等1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被评为“全省十佳典型案例”。2023年2月,沅陵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表彰激励。
注重服务管理,群众参与氛围浓。动态跟踪管理。禁捕退捕以来,沅陵县精准识别应退捕渔民350户、663人,与应退捕渔民全部签订退捕协议,全部兑现退养、退捕渔民各项奖励、补偿政策,退捕渔民中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就业率100%,并安排633名党政干部对退捕渔民户落实各项退捕政策,做到一季一走访,确保“退得出、稳得住”。提供高效服务。县森林公安局积极配合做好渔民上岸服务工作,秉承依法依规和特殊群体历史遗留问题特殊政策办理原则,为渔民开展医保社保查询、户籍分类处置,开展渔民户口性质认定专项工作,共核查户口信息6675人次,办理渔民户口迁移30人次,为渔民上岸提供高效服务。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与三大运营商合作,开展禁渔宣传,上门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船巡回宣讲,做到人人知晓、共同参与。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与渔民参与禁渔退捕监督举报,在全县范围内形成“电视有影、网上有字、码头有禁令、手机有新闻”的禁捕退捕氛围,有力促进了“十年禁渔”工作,营造了“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浓厚氛围。
(通讯员:张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