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收集编辑: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王世忠与被执行人宋春寒、叶强民间借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宋春寒、叶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王世忠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宋春寒,女,1972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东仓小区10号楼1单元702室,身份证号码:370103197205017528。
被执行人:叶强,男,1977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市历下区仓小区10号楼1单元702室,身份证号码:370102197701062110。
执行案号:(2007)历执字第97号、(2021)鲁0102执恢703号
执行依据:(2006)历民初字第229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截止到目前被执行人宋春寒、叶强应偿还申请人王世忠本金1236607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宋春寒、叶强对上述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3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1-81691127
联系人:华法官
执行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