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前期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惠民活动成果,进一步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带动内需增长,近日,省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若干政策。
一新发2亿元汽车消费券
7月份全省新发2亿元乘用汽车消费券,商用汽车消费券1.2亿元总额不变。
二家电消费券新增2类商品
全省总额2亿元家电消费券,支持范围在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4类商品基础上,增加燃气灶、抽油烟机2类商品。
三核销时间均延长
汽车、家电消费券发放、核销时间均延长至7月底。汽车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不变,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潍坊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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