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税务:“马路办公”问诊留抵退税 产业扶贫点亮乡村振兴

“这773万元的退税款,不只是简单的数字,是国家给予企业持续壮大的‘及时雨’。前期设备上新和基建投入较大,光伏发电项目回本周期长,一直存在大量留抵税额,资金周转困难是制约我们发展的不利因素,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出台有效解决了这个难题,有了这笔流动资金,我们带动村民致富的信心更足了!”新乡市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赵学民收到退税款后,感觉浑身轻松了不少。

新乡市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利用政府性资金建设光伏电站,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全部收益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总投资23186.48万元,建设了66个村级光伏电站,总规模32.6MW,涉及2个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累计享受直接补贴13881人,设置公益岗位3257个。目前累计发放奖励补助资金6231万元,发放公益性岗位工资9519万元。由于光伏发电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量较大,该公司资金压力不小。

今年4月1日起国家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新乡市税务部门立即启动“马上办理 马路办公”工作机制,对所辖区域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在确定新乡市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政策条件后,当地税务部门第一时间拨通公司负责人电话,并约定时间对企业申报工作进行上门辅导。然而,在留抵退税工作专班受理此项业务之后,发现该笔业务并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该企业2018年新营业之初的进项都是购进光伏设备产生的进项,企业确实有即征即退收入,但是未实现增值税,未享受过增值税即征即退;2019年该项即征即退政策不再延续,光伏项目的收入转到一般项目进行申报,留抵税额挂在申报表即征即退项目期末留抵一栏,不能抵减一般项目的销项税额,所以导致留抵税额无法进行退税。通过提交运维、专题会商、现场办公等持续努力,终于在第三次审核时退税成功。

“我们将把这笔资金投入到电站的智能化控制、光伏材料的升级换代、本地区实际小时数的达标及储能项目的前期研发,力争在2年—3年内,将电站建设成为一个行业标杆企业,持续为我市乡村振兴作出更大的贡献,最大限度地为电网提供优质的清洁能源。”赵学民说。

新乡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大力推进“马上办理 马路办公”工作机制,持续提供网格化服务,用政策红利和优质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助力企业长远发展。(辛闻 闫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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