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21条措施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深圳市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在持续增强服务效能、优化创新执法监管、多措并举助企解难、发展壮大环保产业、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等六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激发企业绿色活力,服务经济稳定增长。

绿色深圳,生机盎然。 资料图

《若干措施》提出,在持续增强服务效能方面,深圳将主动服务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优化“绿色通道”环评审批,试点开展“打捆”环评审批;全面推动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依法简化或豁免项目环评;有力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一网通办”制度。

在优化创新执法监管方面,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探索推行“承诺+修订、一次办完”信用修复机制,推行企业自证履行生态环境法律义务模式。

在发展壮大环保产业方面,加快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技术创新,推动先进技术应用,推进环保装备产业化等。

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方面,重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推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措施。同时,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政策保障,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助力推动“双碳”工作落实。

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企业治污支持力度、实施工业集聚区规范化建设资金补贴、加强清洁生产审核资金补贴。其中,深入推进工业园区清洁生产审核,探索行业、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清洁生产整体审核模式,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在生态环境领域服务经济稳定增长方面有多项创新政策举措——在全国首先全面推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简化项目审批,降低审批成本,加速重大项目落地;以减污降碳为核心,以点带面,开展政策创新研究和试点建设实践,首开先河推动工业废水委托水质净化厂处理模式等。

《若干措施》提出,以减污降碳为核心,以点带面,开展政策创新研究和试点建设实践,首开先河推动工业废水委托水质净化厂处理模式等。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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