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努力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城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现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 刘忠杰
根据交通安全道路法规定,电动自行车满16岁以上不能带,再有就是你的安全头盔必须戴……
整治行动中,执勤交警主要针对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劝导、教育,督促驾驶人改正不良驾乘行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采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交警 赵令刚
今天我们组织警力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进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主要是对电动车不戴头盔、无号牌、逆向行驶、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宣传一处,达到教育效果,让文明交通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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