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渡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巡查至扶兰路18弄小区内
发现有一户叠墅庭院内有人私挖鱼池养鱼
经调查
原来是该房屋的租客觉得太过无聊
于是自己在庭院里挖了个鱼池
想养养鱼
消磨消磨时间
顺带陶冶情操
执法人员对此哭笑不得
“陶冶情操难道不能用鱼缸?”
随后
执法人员向其着重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在庭院内擅自开挖鱼池的行为
违反了《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后该租客承诺
将自行对鱼池进行填平整改
翌日
执法人员再次上门进行整改验收
却发现该租客只是将鱼池进行覆盖
之后铺了一层假草皮
企图蒙混过关
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了房东
通过房东与物业共同“教育”
最终
由执法人员帮助租客将鱼池填平
整改完毕
城管部门提醒
庭院虽然称“私家”
凿池筑台却违法
擅自搭建或开挖
城管必将来严查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