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涛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深夜的沱江流域资阳段,两名男子驾船在河面行驶,船上还装着用于电鱼的工具,所到之处,将鱼电晕后,打捞上岸销售。近日,四川省公布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有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破获的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现场查获的野生鱼
经查,2021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唐某在沱江禁捕区域,通过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鲤鱼、鲫鱼、草鱼、鳜鱼等水产品4000余公斤,并通过鱼贩王某对外销售。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而该起案件的背后,是当地警方首次通过无人机巡查固定证据,并迅速确定嫌疑人方位,快速实施抓捕。
据雁江区分局食药环侦查大队副大队长李伟介绍,今年3月接到群众反映,在雁江区老君镇沿江村附近,有人在沱江里打鱼。随后,民警通过调取渔政部门沿河安装的监控视频发现,夜间确有船在沱江上活动,“我们就更加怀疑可能是有人在从事非法捕捞,但监控视频看不清船上的人长什么样。”
当地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研判后,命令特巡警支队“蜀警飞鹰”警航中队开展摸排和隐蔽侦查工作。“这种一般抓现行很难,无人机恰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侦查队员用无人机高空指挥“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捕行动
随后,侦查队员通过使用警用无人机到发案地附近地域,进行了细致、大范围侦査,采集三维数据,为案件重建和诉讼提供更加全面直观的影像数据。空中巡逻排查,还有了更大的发现,在一处民居院内发现渔网、升压器、摇浆、船用电机、储鱼池、充氧机、活鱼转运桶等工具。民警通过现场研判,基本确定该户居民在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并锁定了嫌疑人的车辆及附近船只。
3月15日凌晨1时许,无人机监控到两名嫌疑人在沱江中活动,侦查队员随即通过无线传输系统,将画面实时传回指挥中心和移动终端,并准备实施抓捕。
随后,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在嫌疑人把作案工具和鱼产品运回家的途中,将甘某和唐某抓获。当晚,警方在甘某家中搜查出电鱼工具若干,发现40平方米的储鱼池3个,鲜活野生鱼550余斤,野生鱼干20余条。
甘某交代,自2021年7月以来,他与唐某驾船在沱江流域资阳段禁捕区域电鱼,非法捕捞野生鲤鱼、鲫鱼、草鱼、桂鱼、鳜鱼等水产品4000余公斤。两人所捕获的野生鱼,通过鱼贩王某进行销售,销售区域涉及资阳、成都、内江、眉山等地。
目前,三人已被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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