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琪
近日,“重庆蔡家岗锦馨苑一地下室被私挖成四室一厅”引起关注。10月10日,蔡家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有专业的房屋鉴定公司对房屋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能否进行回填。
私自开挖后的地下室
高楼变“危房”
10月8日,有媒体报道,重庆北碚蔡家岗锦馨苑底楼有住户私自挖地下室,面积相当于四室一厅。随后,街道规建办作出回应,表示已向相关部门汇报此事,会要求底楼住户按要求,将地下室回填,恢复原样。
有业主表示,自己辛苦买的一套房,如今却变成了危房。据了解,锦馨苑小区1幢有33层高,共有业主200多户,从接房入住到现在已有七八年的时间。
网传视频显示,被私挖的地下室水电俱全,还有家具、电器等生活用品。底楼住户称地下室只是用来堆东西,并非用作出租用途,开挖地下室的详细情况自己已记不清。
10月10日,记者就地下室后续回填情况,咨询了蔡家岗街道办事处。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已找专业鉴定公司进行鉴定,后续将根据鉴定报告进行相关处理。
被私挖的地下室水电俱全
律师:私自开建将承担行政责任
私挖地下室是否构成犯罪?对此,记者咨询了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洪持。
李洪持表示,住户违规私自挖建地下室的行为,涉嫌违反《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需承担行政责任。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此外,根据专业机构作出的房屋鉴定评估报告,如对整体建筑物造成巨大损失,私自挖建的住户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住户挖掘土地的行为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被侵权人可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