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数据看新乡非凡十年②︱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提前翻番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虎成 赵同增

7月11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新乡调查队获悉,十八大以来,新乡市统筹推进民生改善,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趋缩小,收入结构不断优化,生活水平持续提高,为促进共同富裕奠定良好基础。

“十八大”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四大项情况

居民收入持续改善

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十八大”以来,百姓切切实实享受到经济发展的红利。新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稳定增长,2015年至2021年每年增速分别为9.4%、7.0%、9.1%、8.3%、8.7%、3.8%、7.7%,与同期GDP6.1%、8.3%、8.1%、7.1%、6.9%、2.8%、6.6%,基本保持同步增长。但近年由于国际形势和疫情等因素,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也呈现放缓的态势。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城乡收入比逐步缩小。新乡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0159.2元,增长到2021年的36245.3元,年均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8647.3元,增长到2021年的18921.5元,年均增长9.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33:1缩小到了2021年的1.92:1,城乡差距不断缩小。

收入翻番目标提前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2019年新乡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562元,按不变价计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264元,对比2010年的9874元,收入实现了翻番,提前完成了收入翻番的目标。

收入结构不断优化

随着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构成可支配收入的四大项收入也随之逐步增长。

工资性收入独占半壁江山,是拉动收入增长主力军。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12817.8元和3934.9元,增长到2021年的21906.6元和10287.3元,增速分别为70.9%和161.4%,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最高。

经营净收入平缓增长,受经济波动影响明显。城乡居民经营净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3205.1元和4144.9元,增长到2021年的4330.4元和4915.1元,增速分别为35.1%和18.6%。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经营规模、经营范围和管理水平等都有了明显提高。并且政府积极落实惠农政策和补贴,有效控制化肥、种子、农药等价格的大幅增长,确保农民种粮收益。

财产净收入增速较快,助推作用逐渐增强。居民财产净收入从2015年的553.7元增长至2021年968.1元,增幅为74.8%。财产净收入主要增长动力为利息净收入、出租房屋财产性收入等。

转移净收入增速较快,是收入增长的强力引擎。城乡居民转移净收入分别从2012年的4917.8元和342.2元,增长到2021年8235.6元和3532.6元,增速分别为67.5%和932.3%。转移净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养老金、离退休金以及家庭外出从业人员寄回带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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