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湖南公安1名个人、1个集体拟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目前拟表彰对象正在公示。其中我省公安系统共有1名个人、1个集体入选,他们是衡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包汉珺、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

湖南拟表彰对象完整公示名单如下: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拟表彰对象

包汉珺 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政委

伍奉荣 湖南省审计厅财政审计一处处长

陶湘闽 湖南省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 狮(回族) 湖南省桃江县司法局大栗港司法所所长

邓海燕(女) 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袁谷红(女) 湖南省湘潭县河口镇四级调研员

罗今昔 湖南省平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鲁开发(土家族) 湖南省永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彬(白族) 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党委书记

邹玖霖(女) 湖南省新化县曹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宏纲(土家族) 湖南省石门县太平镇党委书记

熊英杰 湖南省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刘利玲(女,瑶族) 湖南省怀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工养老保险科三级主任科员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拟表彰对象

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湖南省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湖南省道县公安局陈树湘派出所

湖南省长沙市委人才工作局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司法局东阳渡司法所

湖南省汝城县乡村振兴局

向以上拟获表彰的公务员个人和集体致敬!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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