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残士兵,根据其致残性质和残疾等级,享受相应的抚恤优待政策。伤病残退休士官,享受的主要抚恤待遇包括:残疾保险(军人残疾保险金和军人残疾保险附加金)、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残疾抚恤金、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护理费。
温馨提示:以下内容中涉及金额等内容,可能会因政策有所变化,仅供参考。
1、残疾保险。主要有军人残疾保险金和军人残疾保险附加金。
①军人残疾保险金,以军人发生伤残当月本人工资收入为计算单位。月工资收入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奖励工资,由部队一次性给付。
②军人残疾附加保险金,
01、潜水员在潜水训练和执行潜水任务期间致残的,潜水深度在500米以上的以60万元为基准,300米至500米(不含)的以50万元为基准,300米(不含)以内的以40万元为基准;
02、涉核岗位人员在执行涉核任务期间致残的,按照军队规定的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等级,享受特等标准的以65万元为基准、一等标准的以60万元为基准、二等标准的以55万元为基准、三等标准的以50万元为基准、四等标准的以45万元为基准、五等标准的以40万元为基准、六等标准的以35万元为基准;临时在涉核岗位连续工作16天以上的,按照相应等级标准给予残疾附加保险金;执行重大核事故、核生化应急救援任务期间残疾的,以90万元为基准;
03、其他因战、因公致残的,以30万元为基准;
04、因病致残的,以10万元为基准。由部队一次性给付。
2、医疗保障。伤病残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
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1级至6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3、住房保障。伤病残退休士官住房保障,采取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购买或租住地方安置住房、自理住房3种方式。安置住房原则上由部队协助本人落实,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的,纳入军队退休干部住房保障计划优先解决。
购买或租住地方安置住房、符合当地规定住房困难标准的,安置地政府应当纳入保障性住房供应计划,优先保证供应。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不足20万元按20万元计发。
4、残疾抚恤金。按年领取,在部队的由部队发放,移交到地方的由地方安置部门发放。
享受条件:因战、因公致伤残,鉴定为1-10级伤残等级的军人;因病致伤残,鉴定为1-6级伤残等级的军人
享受标准:评定伤残等级的因战、因公1-10级、因病1-6级的伤残军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服役期间由部队发给,退役后的次年,由地方人民政府发给。
各地发放时机不一,有的按照季度,有的按照每年或半年。
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的标准表如下:
5.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在伤病残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时,由部队发放。
鉴定为1级-2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7万元。
鉴定为3级-4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军人,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5万元。
鉴定为5级-6级残疾等级和通过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役军人,一次性伤病残安置补助费3万元。
6.护理费。按月发给,标准为每月3500元。
①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的,退出现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军级以上兵员主管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②因患精神病五至六级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 故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不同,护理费也有差异。
来源:军士家园
点分享
点收藏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