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固区新城镇坚持“四个结合”助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效解决和预防矛盾纠纷,确保辖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坚持预防与调解相结合。按照“预防为先,及时调解”的原则,深入村、社区开展矛盾纠纷全覆盖集中排查2轮次、重点排查1轮次,形成“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的良好局面。同时充分发挥综治员、网格员的作用,主动询问辖区治安状况与存在的矛盾纠纷,问早、问小、问细,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做到“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问题不上交”。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选聘部分党员、居民代表为“平安管家”,帮助收集民意,联合司法所适时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引导当事人和谐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广泛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及时掌握社区群众思想动态,坚持对排查中掌握的相关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进行重点关注,提前介入、提前疏导,从源头上避免矛盾升级。借助专业力量,通过设立的矛盾调解室,村民说事室、心理咨询室,把“和为贵”的道德观念、“息诉止争”的传统处世方式与调解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化解矛盾。
坚持普法与宣传相结合。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巧妙地融入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实现普法在田间地头、在街头巷尾、深入群众家,引导群众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和诉求。利用好“司法调解”平台职能,将一些疑难问题,整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
记者:郭炯 通讯员: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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