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据河南广播电视台视频报道,7月8日,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值班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7月8日下午,有一段驾驶人用脚开车的小视频在朋友圈内转发。
视频中,该男子用脚控制方向盘,从车辆挡防风玻璃视角可看出该车辆正处于行驶状态。
该男子拍摄视频后还发朋友圈“炫耀自己的技术”。
据“贵港交警资讯”公众号消息,在接到举报后,贵港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对群众举报的视频内容进行仔细分析和全力侦查。经查实,视频中开车的男子姓覃,系覃塘区三里镇某村屯一名持C1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员。当天下午18时许,覃某驾驶租来的桂RDE**6小型丰田白色轿车搭载朋友一起回家,在回到三里镇三里街往龙田村方向的乡村道路时,覃某突发奇想用脚替代手把控车辆方向盘,同时将自己的手机交给乘坐在副驾驶的朋友录制一段小视频,以发朋友圈“炫耀”博取点赞和关注。
三大队民警当晚依法对覃某进行了口头传唤。在三里镇派出所,民警对覃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近年来,微信朋友圈晒出自己违规驾车、乘车的交通违法案例越来越多,这是驾驶员和乘客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实际表现,属于“虚荣心”作祟,违规驾驶和乘车不仅给自己,还给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留下较大的安全事故隐患。请珍爱生命,文明安全驾驶、乘车,否则将付出“血的代价”。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贵港交警资讯、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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