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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盘州市人民法院收集编辑:盘州市人民法院
近日,盘州市人民法院与人社局联动调解,切实高效保障农民工工资。
3月22日,盘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潘某、代某、汤某、张某甲、张某乙受被告张某某雇佣,到被告承包的工地做工,被告工程完工后未及时支付五原告劳务报酬,五原告遂到法院提交诉讼材料。
立案庭收到五原告材料后,发现每个案件的标的额都不大,案件事实清楚,且原告证据较为充分,为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立案庭向原告宣传诉前调解方案,在征得原告同意后,立案庭又联系了被告,被告亦表示同意调解。考虑到涉及农民工工资,为及时化解纠纷,立案庭立即联系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共同进行诉前调解。
由于被告无法到现场进行调解,盘州法院积极联动人社局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远程调解。调解中,被告态度十分诚恳,也认可欠五原告的款项,并说明现无力支付款项的原由,表示会想办法尽快支付五原告劳务费。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张某某于2023年5月30日前支付五原告的劳务费。
为确保款项如期兑现,法官于当日下午为五原告立案并出具了调解书,向五原告释明,如被告到期未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保护自身权益。
盘州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与诉源治理成员单位凝聚合力,借助调解平台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文/尹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