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各县区法院从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主管院领导、审判团队负责人和主办法官,并邀请河北农业大学海洋学院副院长、中山大学理学博士郭冉教授和办理非法捕捞案件比较多的北戴河新区检察院、昌黎县检察院公诉检察官,在昌黎县法院两山环境资源巡回法庭观摩旁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的公开宣判,并在昌黎县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审理工作座谈会。
当天上午的庭审宣判中,2名被告人在秦皇岛海域休渔期进行非法捕捞作业,分别捕捞螃蟹、皮皮虾6304斤(含螃蟹4斤)和皮皮虾5015斤,严重损害海洋生态系统,导致鱼虾蟹贝的产卵被破坏,社会影响恶劣,遂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十个月,根据犯罪情节依法适用缓刑,违法所得人民币21.9536万元、17.4762万元予以追缴,并向两名被告人签发秦皇岛市首份《护渔令》。
观摩旁听庭审结束后,市法院组织旁听庭审的全市环境资源案件主办法官,围绕如何按照市委和中院党组要求,立足自身审判职能,依法高效审理好非法捕捞犯罪案件,全力服务保障秦皇岛市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进行深入座谈交流。与会人员还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疑点和难点,围绕刑事诉讼的构成要件、证据采信、统一量刑标准,公益诉讼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刑民衔接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探讨,并就工作中形成的经验进行了交流。郭冉教授从专业角度全面介绍了渤海生态环境面临的复杂形势及保护海洋生物多样化的紧迫性,使大家深感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环境资源卫士”,办好每一件案件,保护好渤海生态环境责无旁贷。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秦皇岛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以“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决守护好秦皇岛的蓝天碧水净土,凝聚各方力量共创美好家园,为秦皇岛“一流国际旅游城市”建设提供积极司法保障。今年以来,已多次组织环境资源案件公开宣判,2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以上有期徒刑,追缴犯罪所得120多万元,判处缴纳环境修复金80多万元,有力打击了环境资源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文:甘军 王鹏
图: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李志财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