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于2017年12月14日在衡阳市南华附一医院就诊后,诊查出患有肺癌晚期。在院治疗38天,其间接受医生建议采用新的靶向治疗方法,先采取基因检测送往北京某地进行化验匹配。其费用全自费(费用为一万三千八百元)却因没有匹配成功,而无法进行靶向治疗。后期病情越发严重,我父亲于2018年1月22日下午17点30分因实在难忍病痛折磨,选择了一种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人生,在医院的病房卫生间里的窗户上跳楼自杀。当时医院病房里的窗户装有防护措施,但是病房卫生间里的窗户却是完全敞开。事后经过询问其他病房而得知,其余所有病房的卫生间窗户都装有防护措施,窗户只能打开很小一部分,头都无法穿越何况是身体。 经过此事后,医院方对我爸所在的病房的窗户进行了维修,装上了防护措施。可是事后的补救并不能换回我父亲的生命。虽然我父亲选择了这样的一条道路来结束自己的人生,可是我认为医院也该有一定的认识,该有的防护措施为何出现纰漏。在这一点上医院该给我们患者家属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意见。 可是我们家属在向医院询问时却遭遇院方的踢皮球似的接待,最后态度实在恶劣。更是对我们患者家属不理不问。在此我想说明的一点是我们做为患者家属,我们并没有上你们医院采取什么极端的方式,也没有无理取闹。我只是希望医院方能摆正对待患者家属的态度,与我们共同协商处理此事。呼吁广大网友给与我们患者家属一点精神支持,体谅我们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