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学生的家长,因孩子在原校有一些反叛思想,与社会不良人士有所接触。为纠正孩子的不良作风想将其送入一个全封闭式管理学校教育一段时间。经朋友推介,选择了慈利县铄武学校。于2018年四月初送去,在校就读不足半月因同学间发生冲突翻越围墙离校(既是封闭式学校为何学生可以轻易翻越?),同行三人。事后得知,孩子是12点过两分离校,而在事发后半个多小时也就是12点45分才通知家长。由此可见学校监管不力。家长在收到信息后多方寻找,于次日中午将孩子寻回并得知孩子在校被人殴打,当时与学校交涉,学校以是学生开玩笑为由推脱追责。家长将孩子教育后当天送回学校,送到学校的第二天,学校校长彭健与本人联系,要求孩子退学并退回学费(有通话录音)。因送孩子去的时候孩子奶奶跟学校签定的一个什么协议本人并不知情,所以当时就未办理退学。本意等把协议找到看看再说。次日学校再次通知家长,说孩子在校调皮要求领回教育。本人到校后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后将孩子带回教育。回家后得知:孩子在校调皮被校长彭健欧打并带辱侮性字眼“杂种”“混帐东西”!至此,孩子再不愿回铄武学校。综合以上情况:本人认为,铄武学校校长暴力殴打并辱骂学生的行为已经严重和学校教书育人的初衷相违背。而其校长的行为更是涉及到辱骂学生家。试问:这样的学校何以教书育人?这样的校长何谈良师益友?在此,本人强烈要求:铄武学校退回学生费用并公开给孩子家长道歉!!!后经慈利县教育局介入,但教育局作为对学校的主管方,对于此事仅作调查,并避重就轻,对学校校长动手打人一事只字不提!也无任何处理结果,仅让双方协商学费一事.而校方拒绝退还学费,理由就是把他学校校长打人一事告到了教育局.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什么逻辑?意思是什么事情都只可以通过他?而不能通过学校的主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