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名群众向本网反映焦作市马村区靳作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工地,在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开工建楼严重扰民。工作人员就此事赶到现场了解发现,施工现场两台挖掘机正在工作,旁边工人未带安全帽,防尘设备未使用,来往运输车辆荡起尘土无人管理,旁边两栋楼已建至二层,现场安全及扬尘污染实在让人担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若建设单位未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就开工建设,即是属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一些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意图绕开监管部门的监督,有的采用未经检验、检测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甚至于将建筑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未按相关规定申领施工证进行施工,建设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可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工,并可处以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对施工单位可以给予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本网工作人员去焦作市住建局了解情况,住建局人员确认未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试问:焦作市马村区靳作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项目工地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违规施工,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无视生产安全、无视扬尘环境污染,焦作市住建局和相关部门是管不了吗?还是纵容施工呀?文章转载:http://www.ylinnews.com/cyzd/2018-08-21/2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