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近日有高邑县群众反映:由于高邑县供电公司没有按照工作要求对线路进行日常巡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导致高邑县北关村发生触电遇难事故,事故造成一工人死亡。近日,高邑县群众向本中心反映,北关某村民在自家宅基地上进行建房,因高压线路的离房屋未达到安全距离,在施工过程中工人不慎触电掉落身亡。2018年9月1日,媒体来到高邑县北关村了解情况,在施工现场看到楼房距高压线只有几十公分的距离,远低于安全距离,十分危险,并且高压线旁边没有贴任何安全标志。经了解:该户房主规划建设层高五层的楼房,现已建至四层,高压线位于三层半的位置,因楼房后面建有阳台,距高压线的距离只有几十公分。8月25日下午五点左右,工人在安装建筑支架过程中,手中铁管不慎触碰高压电线,坠落地面当场死亡。死者李某为元氏县东富村人,现年62岁,膝下有三子,老伴因几年前车祸造成腿部残疾,生活较为艰难。北关村电工在明知道该户建房有较大安全隐患时,并未向上级供电公司及时汇报,而高邑县供电公司作为该高压电线的产权人,对线路安全具有日常巡查和监管责任,此次事故中该公司并没有在日常巡查中发该违章建筑,也未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失去了有效的防护措施,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高邑县供电公司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巡视和安全检查?如果真的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了首位,真正做到了按制度安全巡视、检查,那么该起安全事故为何没有被发现,被重视,并及时整改?如何才能触动供电部门巡查制度的落实;使其想到做为供电部门的安全责任义务。安全供电责任的认识警醒,才能使触电事故的发生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希望高邑县供电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能引起高度重视,把人的生命真正摆上位置,担负起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使电力安全问题不再是老百姓的噩梦。文章转载:http://www.cnzqxx.com/html/yuqing/108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