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静宁县增设核酸采样点的公告


关于静宁县增设核酸采样点的公告

根据省内疫情形势,为方便我县居民核酸检测,现对核酸采样点进一步优化设置,在现有核酸采样点的基础上,增设县体育场核酸采样点,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核酸采样点信息

二、采样人群范围

无疫情省份旅居史的愿检尽检人员、有疫情省份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人员。

三、采样注意事项

1.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采样。

2.“红码”、“黄码”人员不在此采样点采样。

3.请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做好自我防护。

4.核酸采样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出示电子健康卡。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来源: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武小娟

编审:马永萍  张晓妹

监制:李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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