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公示
现对市委研究拟任职干部予以公示。
任小广,男,汉族,1973年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泽州县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赵光义,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沁水县委常委、副县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高俊霞,女,汉族,1972年5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高平市委副书记、二级调研员,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李甫安,男,汉族,1970年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市直部门正职。
李 勇,男,汉族,1982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陈亚东,男,汉族,1973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城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县(市、区)委副书记。
常俊龙,男,汉族,1965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市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事业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7月12日至7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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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048000
联系方式:0356-12380(电话)
0356-219839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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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11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梁建文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建文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郝瑞光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戴江峰为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
梁和旺的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陈保新的市工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爱明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王爱明等职务任免议案已经2022年6月29日忻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王爱明任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免去王连生的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宏伟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张宏伟为市公安局轩岗分局政委(副处长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21年5月算起。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襄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2年7月6日襄汾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襄汾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根据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杜斌的提请
决定任命:
周建民同志为襄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鹿剑英同志襄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公 告
第1号
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7月5日根据蒲县人民政府代县长薛向阳的提请,经无记名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任丽岗同志为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邱波同志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范维胜同志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特此公告
2022年7月5日
洪洞县人大常委会公告
(7月6日洪洞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欣为洪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
李俊平洪洞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刘泳洪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来源 | 太行红叶 忻州市人民政府 临汾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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