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通知!

日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

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下面就和小布来看看

有哪些具体政策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关于促进养老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精神,推动全区养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质增效。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二)大力发展康复辅具产业。打造自治区康复辅具暨适老化产品展示服务示范中心,为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和体验平台。(三)积极发展老年宜居产业。鼓励社会资本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住宅产品。(四)激发老年教育市场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五)促进健康旅居养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候鸟旅游、红色旅游等适合老年人的旅游项目。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撑(六)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老年学科专业建设与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七)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和建设用地供给保障。各地区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保障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八)提升养老产业融资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鼓励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出台针对养老产业的专项信贷政策,强化对养老企业信贷投放的力度和精准度。(九)加大养老服务领域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预算、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康复辅具、智慧养老等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十)持续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软硬件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深度应用。三、扩大养老服务消费(十一)加快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大力发展各类商业养老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团体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老年人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险种,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十二)鼓励发展养老普惠金融。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方式并行,为老年客户群体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十三)健全完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与养老服务补贴的政策衔接。(十四)激发潜在消费需求。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发放老年人消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十五)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整合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各类资源,建立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供便利。(十六)切实做好养老产业统计监测。依据国家养老产业统计分类,科学界定养老产业统计范围,准确反映养老产业发展状况。(十七)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建立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条件。(十八)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加大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防诈骗宣传活动,切实保障老年人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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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刘晓丽、张文静(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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