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
是车辆和行人经过红绿灯路口的
基本常识和要求
如果不能做到正确谨慎行驶
交通事故一触即发
十字路口闯红灯 发生事故担全责
7月5日8时30分,一辆黑色小型轿车沿漓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中山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沿中山路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交警部门调查后认定,黑色小型轿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是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水泥罐车闯红灯
货车躲避不及冲进隔离带
6月26日2时许,陈某驾驶车牌号为鄂AFP***的重型货车(水泥罐车)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五台山路口处时,因闯红灯,致使姜某驾驶的豫LK6***号重型货车沿五台山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躲避陈某驾驶的水泥罐车时,撞到道路中央隔离带,事故造成豫LK6***号重型货车损坏。
(姜某驾驶车辆)
经查,当事人陈某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陈某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陈某驾驶车辆)
交警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行经路口,切记遵守信号灯指示通行!
内容来源:漯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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