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视频剪辑 王峻
通讯员 李慧赐
实习生 王悠
“只要下大雨,就污水漫溢,我们只能用砖头垫着进出!”7月12日,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街道胜利街276号小区居民徐纯燕倾吐烦恼。当天,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永清街道工委组织多位武汉市、江岸区人大代表和相关单位、职能部门代表来到这里,督促拆除困扰小区安全和排水不畅问题的违建门房。
代表和居民们现场商议
在这个小区,只见一处低矮平房占据小院一角,一处揭开的井盖内可见污物硬化堆积,空气中有异味。
沈阳社区书记雷莉华告诉人大代表们,这个小区为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自管房项目,20多年前,该单位在院内建造了一处临时门房,后作为负责二次供水的抽水人员临时休息点。2020年,该单位一位临时人员李某(现已无劳动关系)擅自将该处门房进行装修居住。至今,她虽已申请廉租房居住,但仍不愿腾退这间房。目前,该房屋已无实际用处,建于小区化粪池之上,压占3处窨井盖,导致化粪池无法疏通,已属违建。
在街道办事处商议解决办法
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代表现场判研:化粪池淤堵导致小区下雨易反流,还造成化粪池内沼气聚集,存在安全隐患,需待违建拆除后实施疏通。
随后,大家移步街道办事处会议室,现场商量解决方案。
“我们上个月就已经出具了限期搬离的律师函。”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参会人员首先表示,愿意拆除该违建,但经前期与李某沟通,对方要求赔偿装修费用才肯搬迁。
据江岸区城管执法中队了解,李某不愿搬离是城管执法的主要难点和阻力所在。
江岸区人大代表唐曙光当场表示:作为违建的建设方,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拆除违建责无旁贷,应积极行动,推进进程。
“这个问题怎样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呢?”大家向在场的社区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大家,可由违建建设单位针对李某非法侵占行为,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判决后,强制执行违建拆除,但诉讼流程耗时较长;还可采取司法调解方式,建设单位与李某达成协议,则更省时。
武汉市人大代表李进、江岸区人大代表刘兴云等纷纷表示,应尝试多种方式并行、同时同步推进。
经现场协商,大家确定初步解决方案,分两条线进行: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尽快启动司法诉讼流程,同步推进司法调解,努力达成人员腾退调解协议;街道由依法依规开展拆违工作。目前,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已启动司法调解程序;街道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商定,已启动拆违程序。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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