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一男子安装摄像头偷窥 拍到自己“助力”警方破案

    近日,团风县一名男子利用摄像头偷窥他人,没想到竟然拍到自己,警方迅速将其抓获依法将其行政拘留。

    2022年6月29日11时许,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团风镇某单位一楼的厕所内发现一个暗藏的摄像头。随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民警 张石彧:“在某单位一楼厕所侧边的一个狭小缝隙里发现了一枚正方体的摄像头物品。”

    经过现场勘察后,民警兵分两路,一方面以摄像头为线索进行追查,另一方面对该单位周边的摄像头进行调取,对进出该单位的重点人员进行摸排。

    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副教导 孙斌:“首先是通过微信扫描发现那个设备连接的是一个189开头的号码,但是由于这种号码比较多,又无从下手,我们陷入了沉思。”

    正在案件陷入僵局时,偶然间民警发现,嫌疑人在安装摄像头时候,由于对该设备不熟悉,意外将镜头对准了自己的脸。

    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副教导 孙斌:“我们当即用警务通对照片进行人像比对,最后比对出该嫌疑人叫钟某。”

    在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后,民警迅速制定抓捕方案,组织警力开展抓捕行动。经询问,嫌疑人钟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摄像头并安装的全过程。4月19日,钟某在某购物平台上花费300多元购买了一台小型摄像头,在6月6日至6月16日期间,钟某共分五次将摄像头放置在某单位一厕所间内。

    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副教导 孙斌:“由于该厕所第一间门损坏,钟某认为装在里面安全,每次早上放置晚上再去拿走。6月29日的时候,钟某再次将摄像头放在卫生间,由于工作忙没有去拿,被当时上卫生间的同事发现,随后报警。”

    因侵犯他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钟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县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保持对偷拍偷窥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记者:任毅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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