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精准指导下,贵阳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节约型机关和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实,坚持全方位发动、全链条发力、全方面提升,实现了垃圾分类工作的“三新变化”。
坚持"三个发动" 垃圾分类启动新思路
组织引领发动。市公安局于2017年率先在全市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实行强制推进,贵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刚要求“关键少数”带头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全市公安机关自上而下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制订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目标考评制度,将垃圾分类执行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会,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逐步形成“党委领导、警种统筹、物业落实、人人参与”的工作局面,为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党建引领发动。固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验,以垃圾分类为党建引领的支点,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活一个带动一片。全面动员党员民警参与“垃圾分类好处多”“垃圾分类机关先行”等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建六进行动”、“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317次,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宣传引领发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地向广大民辅警、职工,普及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切实做好小喇叭广播、发放“口袋书”、张贴海报等线下宣传。
充分应用好“两微一抖”、LED屏幕等新媒体矩阵,在世界环境日、贵阳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断丰富线上宣传形式,确保知识课堂随时可听,文明标语随处可见,宣传书籍随身可看,“云”上游戏随机可测,积极营造可听可看可体验的警营氛围,目前全警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100%。
坚持"三点发力" 垃圾分类展现新举措
以完善“配套设施”为切入点。积极推进“设施完善+撤桶并点”,办公区域设立“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废弃防护物”五类大号垃圾桶,各楼层、办公室设立两类垃圾桶1902组,食堂就餐区设置干湿分拣回收装置。
综合考虑单位面积、垃圾产量等情况,将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由最初的16组缩减为现在的10组,同时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集中投放点增设废弃防护物垃圾桶;对原有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进行维修,将其改造成生活垃圾分拣处,确保办公区内产生的垃圾在分拣处得到分类暂存。
以提升“投拣质量”为突破点。积极推进“精准投放+常态监督”,严格落实“五分类投放”(含废弃防护物)和“二次分拣”,办公室产生的“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需自行投放到室外相应投放点,“可回收物、其他垃圾”需分类投放到分类垃圾桶中,然后由楼层保洁员按分类要求投放到室外大号垃圾桶,最后由分拣员分类打包收运到生活垃圾存分拣处分类暂存。
严格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管理,设立垃圾分类志愿督导员16名,分别在垃圾投放点或其他办公区域,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投放的桶前监督、巡查监督,督促全警主动分类、自觉投放。
以保障“源头减量”为关键点。推进办公垃圾源头减量,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工作部署要求,严格办公用品、耗材的申领审批、采购、使用规定,提倡节约用电、无纸化办公等绿色办公行为,减少办公资源消耗和浪费。
推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发放倡议书、号召全警深入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养成按量取食、杜绝餐饮浪费的行为规范,严把食材采购、制作消耗、回收利用等“关口”,杜绝食材浪费。
在就餐区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立制止餐饮浪费监督岗,一经发现浪费行为,全局通报其行为反面典型,倒逼全警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
坚持"三个突出" 垃圾分类取得新成效
从“大分流”向“小分类”转变。紧盯“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等四类垃圾终端处理,规范建立四类垃圾收运台账,定期公示垃圾收运量,从前端分类到末端处置实现了 “四降”。
2021年可回收物年回收量6.35吨,同比下降7.16%;有害垃圾年分出量从2020年0.41吨减少至0.33吨,同比下降近两成;其他垃圾年处置量173.88吨,同比下降5%,厨余垃圾年分出量呈下降趋势,在警力增加的前提下垃圾总量仍然实现下降。
从“要我分”向“我要分”转变。贵阳市公安局将垃圾分类工作内容列入后勤保障方案,不再把垃圾分类当成一种负担,而是作为一件有意义的工作去完成。积极推动垃圾分类与统一销毁行动相结合,根据不同假冒伪劣产品特性,分别采取拆解、焚烧、填埋等分类处置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在行动中将所有伪劣产品的纸质外包装、废玻璃瓶等分类整理进行可回收处理,液体则统一收集后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推动垃圾分类与实战培训相结合,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引导460名参战特警自觉成为垃圾分类的先行者,既解决了野外驻训营地脏、乱、差问题,又巩固了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获得省、市领导充分肯定。
从“新时尚”向“好习惯”转变。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机关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引导带动,逐步形成社会氛围,从而影响更多人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未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前,贵阳市公安局人均每天产生垃圾约0.5公斤,全局每天产生垃圾约0.9吨;实施垃圾分类后,人均每天产生垃圾约0.3公斤,全局每天产生垃圾约0.5吨。垃圾分类之前,各种垃圾混投,干湿不分,腐味弥漫,蚊蝇滋生;实施垃圾分类后,办公区域卫生环境更洁美,广大民辅警、职工垃圾分类回收意识更强。
下一步,贵阳市公安局将继续巩固和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垃圾分类长效机制,将垃圾分类与减量工作丝丝入扣,不断提升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