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兰,民盟盟员,现任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012年,李玉兰怀揣着法治梦想考入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书记员、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再到部门负责人,十年时间,她从一名初出茅庐的政法大学毕业生,逐渐成长为一名精通审判业务的人民法官、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多年来,她用责任和担当诠释了一名女法官的为民情怀,先后获评德阳市“三八红旗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是德阳市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记个人三等功3次,嘉奖1次。
为民司法
情理交融凸显法律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李玉兰注重把“化解纠纷、普法宣传、促进教育”三者有机结合。她长期扎根在民事审判工作一线,经常审理的是涉婚姻家庭、劳动争议、邻里关系以及侵权等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纠纷。这类纠纷往往也是矛盾纠纷突出领域,李玉兰用自己的耐心细致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做好当事人的工作,真诚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及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近年来,她承办的案件数量、办案质效长期居全院前列,调解的案件大多都能高效履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当事人送来感谢的锦旗
刚柔并济
用心用情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李玉兰始终秉承着对“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执着追求,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以法理明辨曲折,以耐心化解纠纷,以温情维护和谐,将法律的刚性、法官的刚毅与女性的柔情完美结合,在矛盾纠纷化解、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家庭和谐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治愈作用,修复受损婚姻家庭关系,构建和睦幸福的家事关系。积极投身反家暴工作,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大数据分析提炼出当前司法实践中家暴证据认定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措施,指导基层法院对家暴受害者发出人身保护令,让家暴在法徽下无所遁形,为妇女儿童保护撑起一片天。
以案说法
让更多妇女儿童学会自我保护
“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更多的妇女儿童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玉兰说。在审判活动中,她尽力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法庭之外,一方面,她积极组织参与三八妇女节维权周、送法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引导她们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身为孩子母亲,她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将针对娃娃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于是她积极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以“少年模拟法庭”等孩子们喜闻乐见的方式普法,让枯燥无味的法制教育课变得生动起来。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作为民盟盟员,她积极履行职能,以组织赋予的责任为担当,将从事的司法审判工作与盟务工作有机结合,在了解民意、反映社情、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实际行动履职担当。先后多次被民盟德阳市委评为“优秀盟员”“先进个人”“优秀女盟员”,先后荣获民盟四川省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旌阳区委统战部供稿)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