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1日6时40分许
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
一居民自建房发生火灾
造成5人死亡 1人受伤
过火面积300余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76.88万元
△事故现场图
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查鉴定、检验检测和起火原因分析,认定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直接原因系房主杨志琴在偏房架空层的炕房用木炭、木屑生明火熏烤腊肉,在发现炕火较大时使用湿甘蔗皮和铝盆压制后离开。因腊肉与火源距离小,腊肉滴油后炕火持续增大,火势从炕房上侧七个孔洞外溢,引燃偏房楼板及周围可燃物。由于偏房与主楼水平距离仅1.9m,偏房高温烟气大量聚集后,引燃主楼第三层伸出屋外的雨棚及木质屋顶,火势迅速进入猛烈燃烧状态。加之,主楼唯一逃生通道被大火和浓烟封堵,主楼第三层受困人员无法顺利逃生,造成人员伤亡。
间接原因:
房主杨志琴违规加层,违法占地修建木质偏房,房屋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将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主楼第三层对外出租;消防安全防范意识薄弱,熏烤腊肉时无人看守,未妥善隔离火源,发现火情未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受困人员逃生;受困人员多为妇女儿童,缺乏自救逃生常识,自救互救能力差,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逃生自救。
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芷江县碧涌镇居民自建房“1·11”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非生产经营性责任事故。
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人员:
杨志琴,男,系起火建筑房主,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失火罪,2022年1月13日,被芷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当月25日被执行逮捕。
建议追责问责和组织处理的人员:
1.肖长清,男,中共党员,2015年至今任碧涌镇碧涌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杨志琴违建、违规出租问题不管不问、不上报,对村民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不实不细,明知杨志琴二楼阳台于2021年因熏烤腊肉发生过火灾,不上报、不及时消除隐患,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张华文,男,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5年任碧涌镇国土所所长(已退休),未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定,审核把关不严,工作疏忽,对杨志琴违规占地修建偏房的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宋爱军,男,中共党员,2006年至2011年任碧涌镇规划站站长,对杨志琴修建房屋违规加层和违规占地修建偏房的行为不制止不上报,隐患排查不到位、日常监管不力,违规为杨志琴房屋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4.杨进,男,中共党员,2019年12月至今任碧涌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拆违控违监管、整治不力,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陈权,男,中共党员,芷江县公安局洞下场派出所教导员,2021年2月至今负责碧涌派出所辖区内消防工作,对辖区居民出租房的排查、管控不到位,对消防安全隐患日常监督、检查、宣传工作不实不细,负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6.李敏,男,中共党员,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碧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事发后已先期免职),在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安全、执法大队期间,对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消防车辆装备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拆违控违等方面工作不力,未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7.李博伟,男,中共党员,碧涌镇人大主席,2021年至今驻碧涌村,对联村消防工作日常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对拆违控违、民房出租管控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责令检查。
8.唐海刚,男,中共党员,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碧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事发后已先期免职),对全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不实不细、监管不力,对辖区内拆违控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消防车辆及装备管理不力,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中没有做深做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9.杨议程,男,中共党员,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任碧涌镇党委书记(事发后已先期免职),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全镇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不实不细,对辖区内拆违控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消防车辆及装备管理不力,在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中未做细做实,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0.唐全权,男,中共党员,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4月任芷江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事发后已先期免职),期间分管芷江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违法占地建设动态巡查工作履职不到位,未发现杨志琴非法占用土地修建偏房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1.潘承锋,男,中共党员,2006年至2011年任芷江县原建设局副局长,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责令检查。
12.谭小强,男,中共党员,2020年6月1日至今任芷江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负责该局全面工作。对房屋建筑安全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工不明,未捋清部门职责,工作不实不细,未发现杨志琴房屋及其偏房存在的明显安全隐患,未发现杨志琴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出租的违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3.肖植文,男,中共党员,2021年12月至今任芷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对消防安全指导和宣传工作履职不到位,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按管理权限移交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规处置。
14.翟保平,男,中共党员,芷江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消安委主任,2021年11月至今负责消防工作,分管消防救援大队。对农村消防安全隐患的宣传、督促隐患排查不彻底等问题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罗砚,男,中共党员,芷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2021年2月至今联系碧涌镇。对碧涌镇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履职未完全到位,对该镇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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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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