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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市属在古各单位:

为强化风险预防和早发现,尽最大努力控制和消除疫情输入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进一步做好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原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单位精准掌握从业人员底数,适时动态调整,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凡因漏报、漏检导致病毒感染、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

1.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2.古浪县核酸采样点信息情况一览表

 

 古浪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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