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省、市属在古各单位:
为强化风险预防和早发现,尽最大努力控制和消除疫情输入风险,筑牢疫情防控屏障,进一步做好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对原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单位精准掌握从业人员底数,适时动态调整,并组织、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定期核酸检测。凡因漏报、漏检导致病毒感染、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
1.风险职业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核酸检测要求
2.古浪县核酸采样点信息情况一览表
古浪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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