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思思
云南大理人,2017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红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从事检察工作4年来,其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全身心投入检察事业,为边疆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21年,获“第三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能手”荣誉称号;2022年,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红河州“七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立志追随理想之光
2017年11月,怀揣着一腔法学情,张思思进入红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与无数刚进检察院的法学青年一样,她也期待站上三尺公诉席,但追随梦想的道路从来不是一帆风顺,张思思先后被安排到政治部、财务处工作,面对“不合心意”和跨专业的工作岗位,她也曾失落过、迷茫过,但张思思未沉溺悲伤,她坚持学习先行,用理想之光照亮前行道路,立足岗位职责,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所撰写的文章多次被省、州级媒体采用。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张思思说:专业无优劣,每一个都是成才的舞台;岗位也无好坏,每一个都是成长的平台,在政治部、财务处、侦监科轮岗两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开阔了眼界,经受了锻炼,丰富了经验,增长了才干,更让我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作为一名新时代检察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用实际行动践行“青春有我、请党放心”的青春誓言,于是,2021年7月,张思思自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立志成为希望之光
2019年4月,张思思成为第二检察部的一员,主要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19年来,她坚持实干为本,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70余件,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10余人,保护救助未成年人被害人20余人。利用休息时间,驱车几百公里,到红河县阿扎河乡、依期洛村、驾车乡等学校看望未成年被害人,回访被不起诉人。在办案中,张思思从不满足个案的办理,为切实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她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当作信念旗,追根溯源,针对案件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张思思多次到学校、教体等相应职能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0余份,切实推动红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得到提升。同时,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张思思坚持奋斗至上,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2021年7月,参加红河州检察机关“党在我心中”演讲比赛,获三等奖;同年8月,代表红河州检察机关参加第三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获“第三届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能手”荣誉称号。“保持学习,保持思考,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及人之幼,用一束光照亮另一束光。”这是张思思的竞赛感悟节选。
立志散发检察之光
2018年以来,最高检党组开启重塑性变革,一系列检察工作新理念不断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双赢多赢共赢”已成为新时代检察履职共识,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助理,张思思先后担任红河县三村乡依期洛小学、红河县第二中学法治辅导员,红河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2017年以来,张思思充分运用担任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的工作机会,以检察开放日、法治讲座等形式,牵头组织全院干警,以及联合公安、团委、教体等部门到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0余次,覆盖了全县城乡中小学校20余所,聆听讲座的师生、家长共计5000余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边疆地区未成年人涉毒、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等问题,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拍摄普法微视频、微电影,通过新媒体进行宣传,所拍摄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视频在红河县“砥砺奋进新征程 喜迎党的二十大——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中荣获文艺类三等奖。2022年,张思思被中国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表彰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为更好维护红河县青少年合法权益,草拟了《红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红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协作制度》《红河县人民检察院 红河县公安局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凝心聚力助推红河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黑暗中勇敢,追寻人类闪光,不放弃责任、良知,与滚烫,做“可为”时代的“有为”青年就是我的人生信条,张思思说到!
来源:青春红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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