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北京:四层飞下椅子!你可太刑了!

7月5日0时许,通州公安分局胡各庄派出所接辖区一小区保安员报警,称在小区内发现有人高空抛物。

经了解,该保安员于7月4日23时30分许,在小区内巡逻经过某单元楼下时,听到有重物落下的声音,抬头发现该单元楼四层有一名男子从窗户正探出头观察。保安员询问情况后,楼上男子承认是自己扔下的椅子,随后保安员报警。接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有一把损坏的铁椅倒在单元楼下的灌木丛内,旁边有一台废旧洗衣机已被铁椅砸坏,所幸因为时间较晚没有行人经过,无人受伤。民警随后前往四楼嫌疑男子家中将其带回派出所开展审查。

经审查,陶某(男,48岁)对将铁椅从四楼扔出窗外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供述当日因处理废旧家具问题与母亲发生争吵,一时生气将家中一把损坏的吧台椅从客厅窗户扔下。

目前,犯罪嫌疑人陶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高空抛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肇事者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坚决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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