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最关切的利益保障、最关注的公平正义等问题,打造快速查处、反馈的“绿色通道”。依照 《关于全省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落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260余件。用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倒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用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效果,把工作做到极致,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履行民事和行政检察职责,促进权益保护。持续落实最高检服务民营经济11项措施,着力服务企业发展,落实好涉案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帮助企业追赃挽损670万余元。强化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对企业经营、市场秩序的监督保障,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针对农民工讨薪问题,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活动,帮助追讨赔偿金40余万元,协助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987.11万元。与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意见(试行)》,加大对涉案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和监督力度,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争议案件,形成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合力。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规范执法。针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用活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拓展办案范围,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秀美临泽”等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划定黑河水域滩地界线230.76亩,恢复被毁湿地2120平方米,挽回被毁公益林地146.1亩。对于司法办案中暴露出的倾向性问题及相关部门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80余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修补漏洞,推动解决社会难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的。
不断创新受理方式,全面畅通表达渠道。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依法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1件,化解矛盾纠纷124件,促成刑事和解56件。与14个执法部门建立民生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对涉检信访问题及时受理、快速办理、按期答复,294件305人群众来信来访均在7日内答复,3个月内办结,确保群众办事、反映诉求、化解矛盾“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整合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中国检察网等,依托信息化大数据系统,构建起“信、访、网、电、视频”五位一体受理机制,打造从入口到出口全程可查询、可跟踪的信访信息处理闭环,有效节约诉访成本。
深化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救急纾困、修复社会关系等作用,积极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格局相融合,深度参与服务乡村社会治理,优化提升多元救助综合帮扶效果,申请司法救助金54.2万元,不断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乡村振兴部门搭建工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效果互促,加大对重点人群的同步监测和分类帮扶,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和联合回访,在检察办案环节实现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应救即救、应救尽救”。
对接网格化管理,融入治理大局。着力健全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法律援助、困难帮扶、心理疏导与治疗等工作。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对于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问题以及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保护问题,与相关主管部门、司法所联合开展工作80余场次,确保辖区和谐稳定。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120余次,加大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以案释法。持续优化智慧检务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从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推送公诉案件345件,批捕案件64件,办结330件,为强化法律监督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