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洛阳路街道四措并举,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

依据新修订的《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市北区洛阳路街道部署洛阳路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从管区实际情况出发,健全和踏实垃圾分类日常执法检查和常化管理机制,研究制定了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从细微处着手,在辖区内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为推行垃圾分类、推动习惯养成,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服务中执法,执法中服务

将行政管理服务职能与行政执法职能相结合,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坚持“服务中执法、执法中服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的巡查检查力度,做好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稳步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仅7月份开展了四次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责令、督促相关业户及时整改12处次,执法处罚4件。


以点带面,推进专项执法

执法中队在日常执法巡查的基础上,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围绕运输企业混装混运,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宾馆餐馆等不设置垃圾分类容器、不分类投放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工作,并“以点带面”逐步扩大执法成效,形成有效督促引导的执法效果,推进垃圾分类制度的形成。


一巡多查,提高执法效率

中队结合“燃气安全执法”、“文化市场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推进,对管区业户、单位采取“一巡多查”的执法检查方式,同时进行“垃圾分类执法”检查,极大的提高了执法效率。在执法检查中,对相关业户、单位负责人开展普法宣传,要求责任人建立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管。


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引导

7月份以来,组织管区业户单位开展垃圾分类专项学习培训1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材料90余份,中队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坚持“执法者就是宣传员”,边执法边宣传,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强化对居民、业户的宣传引导,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实行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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