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检察院探索生态检察模式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东营发布

编者按:

黄河宁,天下平。山东省检察机关主动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优质的检察履职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省检察院网站开设“守护黄河安澜”专栏,刊发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经验做法。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东营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委、省检察院、东营市委部署,全力守护黄河三角洲生态安全,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相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模式。

“四检融合”,形成生物多样性保护合力

黄河三角洲地区作为中国暖温带最完整、最广阔的湿地生态系统,如今每年吸引600余万只鸟类在此繁殖、越冬,被誉为迁徙鸟类的“国际机场”。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的鸟类有371种,其中38种鸟类数量超过相应物种全球总数量的1%,保护区是全球最大的东方白鹳繁殖地、全球第二大白鹤越冬地、全球第二大黑嘴鸥繁殖地。

为充分保护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东营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一体,成立生态环保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最大程度发挥生态保护的检察效能。

2018年,李某忠等人采取投毒方式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野生鸟类并予以收购、出售,造成千余只鸟类死亡。东营检察机关对李某忠等8人提起公诉,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入选最高检“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恢复性司法,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治理

2022年5月13日,在黄河入海口的东营市垦利区十七号码头附近海域,由东营检察机关联合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开展的首次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圆满完成。2300万余粒蛤苗被放流入海,至此因孙某等人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的海洋渔业资源全部修复到位。

为解决生态修复难的问题,东营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接先行支付生态环境修复保证金办案模式。该市两级院建成生态修复基地7处,作为履行替代义务的专门场所,构建起预防、惩治、修复一体衔接机制。

协作共赢,合力构建生态保护新格局

为增强保护的针对性,东营检察机关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与自然保护区管委会会签了《关于加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办法》。工作站成立以来,针对辖区渔民非法捕捞的执法难题,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东营市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联合东营市河长制办公室、市水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河长湖长+检察长”依法治理河湖新模式促进东营水资源生态保护的意见》,与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会签了《关于建立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在黄河河口管理局挂牌巡回检察工作室,在东营市河长办、海警局设立检察联络室,联合人民调解中心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做实“河(湖)长、森林湿地长+检察长”等工作模式,为共同促进黄河三角洲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山东省检察院组织部分全国、全省人大代表到东营市开展“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题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母亲河奔涌不息,东检人脚步不止。今后,东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守护好这片年轻的土地,努力为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新时代东营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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