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财政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近期,高新区财政局认真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的通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从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的份额、保障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等四个方面,精准把控、分类施策,发挥政府采购职能作用,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为落实好新政,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明晰采购人的工作职责。要求采购人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规范资格条件设置、免收投标保证金、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加快合同支付进度等综合措施全面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的总体规模。

 为推动中小企业参与“政采贷”业务,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文件中单独注明《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在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增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提示,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为促使新的政策落地落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预算单位为中小企业在获取采购信息、提高预付款比例及实施合同融资贷款和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便利,增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切实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供稿:财政局 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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